今日有消息称,2019年12月19日,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附近一辆小鹏G3尾部出现明火。
对此,小鹏汽车回应称:“小鹏汽车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警方认定和用户反馈,明火现象并非车辆自燃引起。经对事故车辆检测,发现电池包完好无损,仍能正常工作。”
小鹏汽车还表示,事故现场调查发现,车尾地面上发现在燃烧的木炭和打火机,判断事故为外部火源引发。
不过,外界依然存在一定质疑,认为小鹏没有第一时间回应事故,19日发生起火事件,却在24日才回复;另外,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消防认定书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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