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B轮融资,忽遭背后捅刀,文远知行被股东要求清盘!
据OffshoreAlert(全球知名离岸金融数据库)网站信息显示:
景驰创始人王劲在开曼法庭提出诉讼,起诉中国无人驾驶公司文远知行侵害股东权益,并依据开曼公司法第92(e)条,要求法庭清盘文远知行。
以损害自身权益为由,起诉文远知行
据资料显示,王劲于2017年创立和文远知行的前身——景驰科技,并担任了公司董事和CEO。
同年9月26日,景驰宣布完成Pre-A轮5200万美元融资。
2017年底,百度与王劲和景驰科技之间发生了法律纠纷,随后王劲离任景驰科技CEO,最终景驰科技加入百度Apollo平台。
2018年,景驰科技更名为文远知行WeRide.ai,并于2018年10月31日 完成了A轮的融资。
2019年1月4日,文远知行宣布A轮+融资获得两家重要机构跟投,分别是商汤科技SenseTime和农银国际ABC International,本次跟投的融资金额达数千万美元。
在经过A轮和A+轮融资之后,王劲的持股比例已被大比例稀释。
根据起诉文件显示,此次诉讼原告在开曼发起的针对文远知行的诉讼指出:
王劲和其家人在2018年2月被强迫离开公司时共持有39%的股权。王劲离开公司后仍是公司的最大的个人股东,但文远知行以各种方式损害了王劲及其家人的权益。
根据开曼公司法第92(e)条,王劲认为文远知行以不当的方式发行了新股,从而将自己的股份稀释至公司全部股份的3%。
他认为,这一行为被指控严重侵害了公司股东的权益,违背了自己作为公司股东的合法预期。
文远知行回应:公司正常研发和运营不受影响
对于这一起诉,文远知行也给出回应称:公司的正常研发和运营不会受此事影响。
在回应中,文远知行也进一步表明了态度:
已于1月20号收到诉讼,并已聘请开曼诉讼律师处理,对于干扰公司正常发展,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行为也会坚决采取法律手段,捍卫公司利益。
此外,在回应中,文远知行也“科普”了开曼的相关法律。
根据开曼法律,如果公司股东认为其股东权利受到侵犯,的确可提起针对公司的清算之诉。
而在中国等其他国家,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才可以被提起清算或破产之诉。
所以在开曼因股东纠纷提起公司清算之诉是非常普遍的情况。但该诉讼并不代表公司没有偿付能力,更不代表清算就要发生。
文远知行表示,目前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发展迅速,正在积极进行 B 轮融资并在广州落地基于自动驾驶的出租车服务,公司的正常研发和运营不会受此事影响。
最后,文远知行也在回应中称,这一事件并不影响文远知行在加州向王劲、中智行及相关人员发起的诉讼。
文远知行于 2018 年 11 月在美国联邦北加州地区法院提起针对王劲、黄坤及中智行商业秘密侵权、商业诋毁、违约之诉(“美国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 2.49 亿美金。
并于2019 年 1 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相同诉讼(“中国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 1 亿 元。目前,在美国诉讼中,文远知行已经赢得两起临时禁令。
根据该两起临时禁令,王劲、 黄坤、中智行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继续使用或公开从文远知行获得的软件代码,并不得转让任何美国资产、知识产权及成立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司进行自动驾驶技术研发与商业化。
文远知行表示,相信将赢得美国诉讼。而针对王劲及中智行的中国诉讼目前仍在一审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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